朔政办发〔2015〕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精神,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5〕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全市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心系群众,公开透明、加强互动,改革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提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能力和水平,着力解决政府网站存在的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等问题,切实把政府网站打造成及时、有效、准确的信息公开、互动交流和公共服务网络平台,为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发挥积极作用。
二、内容方法
(一)加强建设管理。
1.规范政府网站设置。政府网站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开办政府网站,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审核、登记、注册、加挂标识等程序,并向同级政府办公厅(室)报备。市、县两级政府设立的政府门户网站,承担本级政府官方网站和本行政区域政府网站门户职能。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没有开通的要尽快开通,部门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不单独设立网站,可在本部门网站开设子站、频道或者栏目。县(区)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单独设立网站,统一利用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子站、频道、栏目;开设子站、频道和栏目的单位负责提供信息内容,编辑集成、技术安全、运维保障等由县(区)政府门户网站承担。上述规范工作于2016年底前完成。
2.理顺网站管理体制。按照属地管理和主管主办的原则,市政府办公厅负责推进、指导各县区和市政府各部门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各县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本行政区各级各类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市直部门负责本部门网站信息内容建设。
3.构建统一的技术平台。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市直部门新建网站的,要依托市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建设;已建成的市直部门网站要用3年左右时间迁移到市政府网站技术平台运行,逐步实现数据格式、基础数据库和政府部门服务资源目录规范统一,达到信息共用、服务互通、联动更新、协同回应的要求。
(二)明确重点任务。
1.及时准确发布政务信息。凡按规定必须公开的政务信息,各级各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利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并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发布质量。凡政府网站开设的栏目,应落实信息来源,明确维护责任人,确保信息及时更新。对无信息来源的栏目要及时予以归并或关闭。事关民生的重要政务活动信息应在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公开,规范性文件原则上印发后7个工作日内公开发布。
2.同步开展政策解读。各级各部门研究制定重大政策时,要同步制定解读宣传方案,及时组织参与政策制定者、专业机构、专家学者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解读,并通过政府网站同步刊载解读信息。解读信息要尽可能提供相关背景、案例、数据等,还可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予以展现。
3.积极回应公众关切。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事件,要依法按程序通过政府网站第一时间发布信息,公布客观事实,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布动态信息。对社会关注的涉及本地区、本部门工作的热点问题要作出积极回应,阐明政策,解疑释惑。
4.深入开展互动交流。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领导信箱、在线访谈、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等渠道,加强与公众互动交流,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接受社会批评监督,积极搭建政府与公众交流的“直通车”。对网民提出的有价值、有意义的意见建议,原则上要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无法办理的应予以解释说明。开展政务访谈类栏目的政府网站要提前一周预约,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
5.不断丰富便民服务。政府网站要将便民服务作为信息内容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引领作用,广泛整合利用各类便民实用信息,为企业生产和公众生活提供更多更好的信息服务。
6.提升网站信息传播能力。要拓宽政府网站信息传播渠道,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新应用传播政府网站内容,有条件的可加强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的应用服务,方便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最大限度地提升政府网站的区域影响力。要加强与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协同合作,丰富网站信息内容。
(三)完善工作机制。
1.健全信息内容建设协调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建立由政府办公厅(室)牵头的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协调机制,统筹抓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政策解读、回应关切、舆情处置等工作。同时,要确定1名分管领导负责协调机制,定期研究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及时通报情况,明确目标任务,分析解决问题,督促工作落实。
2.规范信息发布运行机制。政府网站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各类信息发布制度,要明确信息内容提供者的责任,对采集、审核、报送、复制、传递等环节程序进行严格把关,并做好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按照政府网站信息内容的格式、方式、发布时限,做好原创性信息的编制和加工,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网站运行管理团队要明确编辑把关环节的责任,及时做好信息内容接收、筛选、加工、发布等工作。
3.建立联动工作机制。政府网站要积极参加本地区本部门举办的重要会议、新闻发布、经贸活动、旅游推广等活动。各级政府网站之间要加强协同联动,发挥政府网站集群效应。国家、省、市发布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信息时,各级政府网站应及时转载、链接。
4.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要建立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员、联络员制度,在负责提供信息内容的各县区、市直各部门中聘请熟悉政务工作、业务素质高、协调能力强的工作人员作为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员、联络员,信息员、联络员的聘用工作由市政府信息中心负责。各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市直部门网站也要建立信息员、联络员制度。
5.规范服务外包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组建网站的专业运行管理团队,负责重要信息内容的发布和把关。对于外包的业务和事项,要理顺与外包单位的关系,明确职责与义务,严格资质审查,保证服务质量,切实做到以我为主、外包为辅。
6.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要将政府网站检查评估作为一项常规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建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媒体、公众相结合的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常态化考评制度,考评结果将作为政府网站主办单位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
三、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网站的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坚决杜绝网站发生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意见建议不回应等问题。
(二)加强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各级各部门要明确具体负责协调推进政府网站内容建设的工作机构和专门人员,建设专业化、高素质网站运行管理队伍。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政府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和运行维护等经费列入预算,并根据需要逐步增加。政府网站经费中要安排相应部分资金用于信息采编、政策解读、互动交流、回应关切等工作,向聘用的信息员、联络员等支付一定的劳动报酬或稿费。具体实施办法由网站主管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
(三)强化业务培训。市政府办公厅每年定期组织网站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开展培训交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不断增强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舆情研判、解疑释惑和回应引导的能力,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和信息内容建设水平。
(四)加大督查力度。市政府办公厅对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目标责任完成和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意见建议不回应的政府网站,以及对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并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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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29日
主办单位:365足彩推荐_det365在线平台_365500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365足彩推荐_det365在线平台_365500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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